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工业园首期标准厂房项目建设招商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19:22:14 [收藏]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港工业园首期标准厂房项目建设招商公告
    为加快香港工业园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配套水平,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决定对香港工业园首期标准厂房项目公开对外招商,择优选定项目管理投资人,由其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及建设期间的资金筹措等。
    一、招商项目简介:
    项目A:香港工业园首期标准厂房1#-4#楼项目,建筑面积约4万M2,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项目B:香港工业园首期钢结构标准厂房5#-6#楼项目,建筑面积约1.7万M2,项目总投资约1500万元。
    二、建设要求:投资人需按已经批准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等要求建设,项目A要求在7个月内建成,项目B要求在4个月内建成;开发区管委会将按中标价支付项目管理投资回报,具体条款详见招商文件。
    三、对投资人的要求:投资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管理、技术及财务专业人员,且注册资本要求在1000万元或以上。
    四、预报名及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竞争并满足以上要求的投资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4日下午5:30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可采用如下方式:
    1、将加盖法人章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和法人代表章的报名申请书(自行制定)在以上时间传真至0797-8371103;
    2、将以上要求资料采用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以上时间内送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收到预报名资料后,管委会将对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招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资格审查合格的预报名人。在2009年3月30日前将规定数量(项目A:80万元,项目B:60万元)保证金缴至如下账户的,方视为正式报名参与竞争的投资人,管委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2009年4月6日前确定项目投资人,未中选的投资人的保证金将在一周内退还(不计息)。一家投资人可同时参与以上多个项目竞争并可同时中选,但同时参加多个项目竞争需递交多个项目规定数量之和的保证金。
    四、联系方式及保证金缴入账户
    联系电话:0797-8371103
    联 系 人:刘先生、张先生、邱先生
    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邮 编:341000
    保证金缴入帐户
    开户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 户 行: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288500010310000008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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