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丰集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19:22:09 [收藏]

    1招标条件:

    湖南长丰集团总部大楼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工业[2007]15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星沙开发区

    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8000m2。

    ③工程估算价:约1.2亿元

    ④工 期:300 天(日历日)

    ⑤质量标准:合格,争创鲁班奖。

    ⑥招标范围:湖南长丰集团总部大楼及附属工程。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委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壹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资格预审申请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09年 2 月 18 日至2009年 2 月 24 日每日 8:30时至11 :30时,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资格预审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3 月3 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11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综合评估法 。

    7本次资格预审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湘建建[2007]102号文件要求进行,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及投诉电话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489465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长丰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漓湘路15号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邮 编: 410000 邮 编:410000

    联系人: 范珍云 联系人:朱霞 闵继承

    电 话: 电 话:0731-4452818

    传 真:0731-443900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431612000018150127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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