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草莓产业核心区项目设计方案更正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19:19:17 [收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科技中心楼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67132122   (传真)67187777   首次公告日期:2008 年12月19日   更正日期:2008 年12月31日   更正事项:   1、原公告第七条第二款“分包一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更正为:“分包一的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 原公告第七条第三款“分包二的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钢结构专业制造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更正为:“分包二的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3、原公告第七条第四款“分包三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园林绿化设计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更正为:“分包三的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资质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   4、原公告第十一条第七款中的“分包一的投标人须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包二的投标人须提供建设部颁发钢结构专业制造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包三供应商须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园林绿化设计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分包一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包二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包三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资质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事项以原公告为准。   项目联系人:田京京 鲁智慧   联系方式:67125713,传真:67187777   备注:无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0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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