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宗:对于09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20:32:14 [收藏]

    按意见征求函,对于09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一、加强协会下属各委员会的联系,有些活动宜相互通气、相互参与、相互交流。包括组织不同委员会专业和市场人士向其它委员会介绍本行业的技术进展,市场状况等。事实上,在同一工程中会涉及多行业产品、技术的交互应用。交流对所有会员是有益的。
    二、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专家组的活动宜加强,定期的技术研讨会可加强组织,并提升研讨内容和形式水平。
    三、关于钢结构制造资质,中国钢协目前在办理。但其制定标准主要针对“钢构件制造”来量身定制。很多一级承包资质的专业轻钢企业按其标准连二级制造资质也不够。协会应抓住主导权,推出适宜市场需求和产品技术特征的资质等级评定方法,以兼顾重钢和轻钢企业的利益。(特级制造资质虽不是法定的,但逐渐被市场接受了,形成了某些项目的投标门槛。)
    另外,资质过于关注“设备和厂房规模”,少有顾及管理等软的方面,可能有“鼓励加大设备投资、重复建设”的弊端。事实上我国钢结构行业总体处于产能过剩的状态。
    四、金奖项目将重钢和轻钢混在一起评,不太符合实际情况。重钢技术偏重焊接与施工,轻钢技术偏重维护系统的适用性和耐久性以及装饰性能。
    建议:宜轻、重分开评奖;2) 评奖指标中一定要强调维护系统综合性能(有很多客户对已被评为金奖的项目并不满意);3) 控制评奖的量,保证金奖的权威性。
    五、委员会牵头或参与制定了一系列行业标准,希望能及时完成编制或修定。希望能尽早启动门式刚架规程的修订,尽可能上升为建筑行业标准。
    六、钢结构企业目前只能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希望协会能强力代表行业争取“专业总包资质”,使具备条件的钢结构企业能“总包”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工程。
    七、“轻钢专项设计资质”宜扩展为“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事实上钢结构企业的注册结构师可以完成任何结构类别的设计,有很多企业已经在设计重钢和高层及空间钢结构,只是受限于出图资质,在套设计院图签署罢了。相应地,具备钢结构专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允许设计以钢结构为主体的整个工程的结构(含土建)部分。

    以上意见,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
    刘承宗
    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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