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同时承担几项合同的资格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20:25:53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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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案例应如何处理?
    <问题> 此案例应如何处理?
    如果同一承包商对需要同时实施的几项合同的投标,评标价都最低,但他的投标能力(承担合同的能力)却不足以同时承担全部合同,则应由招标人从如何对所有合同最经济有利出发,决定将哪(几)个合同授予该承包商,而不能由投标人选择承担哪(几)个合同。
    如果承包商坚持愿同时承包两项工程,而按评审标准,业主认为他已基本上具备同时承包两项工程资格,但资格不很充分,不过同意由他承担,有一定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增加履约保证金以保护业主的利益。
    如果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该承包商确实具备同时承包两项工程的资格,而承包商本人只愿承包一项,则属于撤销投标,应考虑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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