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管理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1-05-16 09:13:35 [收藏]

    关键词:人员 管理 工程 承包
        日前,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在开拓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过程中,部分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分包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违反《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不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擅自将人员招聘工作委托给其他单位甚至个人,收取中介费和押金,不及时发放工资,监管不到位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开拓海外市场的进程,还可能引起劳资纠纷。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通知》提出了十项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管理。

        二是严格项目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项目负总责。分包工程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对外承包工程各项管理规定。

        三是疏通招聘渠道。各地应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为外派人员报名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招聘外派人员提供便捷的服务。

        四是明确劳动关系。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分包单位必须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对未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分包单位,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按规定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取消其相关资格和资质。

        五是规范合同内容。在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分包单位与外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必须有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紧急情况下的协助和救助、不可抗力等条款,并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外派人员的工资。

        六是严禁收取费用。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分包单位不得向外派人员收取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押金等任何费用,不得要求外派人员提供财产担保。

        七是加强风险防范。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派人员必须由我国驻外使馆、领馆出具同意函,并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有关部门在审查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派人员时要严格落实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必须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是妥善处理纠纷。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要按照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原则,派驻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及时了解外派人员的合理诉求,妥善处理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九是严查非法活动。各地应根据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坚决取缔非法中介。

        十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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