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部署建筑消防设施质量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21:00:36 [收藏]

    为了贯彻公安部消防局“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消防设施质量,湖北省消防总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专项治理,主要对全省2005年以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2008年以来验收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治理。


    2009年2月25日,湖北省消防总队隆重召开“全省建筑消防设施质量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大会”,全省13个支队的防火处长和218家建筑工程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专项设计企业和远程监控中心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消防总队刘建平总队长、马先宏政委,省建设厅建管局张晓曦副局长、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安全喜、防火部部长冯王碧、副部长郑西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安全喜副总队长主持。

    会议首先由马先宏政委宣读了李鸿忠省长签发的《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郑西副部长通报了2008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抽查情况。接着,冯王碧部长宣布了《全省建筑消防设施质量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从专项治理的目标、组织领导、具体内容、时间和方式以及专项治理的步骤都进行了详细部署。

    省建设厅建管局副局长张晓曦就当前的消防设施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各设计、施工企业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是关系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程,企业不能以牺牲安全为前提,来谋取自身利益。二是要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三是各企业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

    最后,省消防总队刘建平总队长对建筑消防设施质量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动员讲话。他结合全省严峻的火灾形势,对当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进行了深刻分析,他提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一是严格加强对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管理。二是开展火灾事故责任倒查。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追究建筑消防设施相关企业的责任。三是要对建筑消防工程实行逐个严格验收。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号召社会、群众和建筑消防工程相关行业开展不合格消防工程、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举报监督。五是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提高企业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责任心,发挥企业行业自律作用,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质量。他同时强调,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不仅仅是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问题,与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的后期维护保养也有密切关系,下一步,我们将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投用后的正常运行。

    刘建平总队长在讲话中还进一步重申,各级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行政许可时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级消防机构以任何名义向工程建设单位、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中介服务组织、消防产品生产和经销单位收取赞助费或变相摊派;严禁以备案证明等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消防专项设计、施工单位及消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希望各建筑消防设施相关企业帮助全省消防部队开展廉政建设,杜绝一切不良风气的产生,积极创造“公正、公平、文明、高效”的消防行政管理环境。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骤是开展动员部署,第二步骤是各消防设施相关企业对2005年以来承接的工程进行清理整顿,第三步是总队从全省各地抽调骨干,对各地2005年以来验收合格的工程开展拉网式筛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第四步,结合检查情况,督促各地各企业进行整改。对于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要按照企业资质管理的要求,联合建设厅进行处理;对于问题十分严重的企业,将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责任。动员部署会召开之后,全省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将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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