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重建公开征意见 所需资金低于地方申报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21:00:22 [收藏]

    中评社北京8月13日电/汶川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8月12日正式公布,同时开始征求社会各界建议。这份名为《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划》)的文件显示,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所需的资金为1万亿元,相当于中国去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24;或者去年四川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全部。

    不搞大规模外迁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规划》称,受灾民众安置总的原则是:主要在规划区内就地就近安置,不搞大规模外迁。人口安置的对象主要为耕地和宅基地因灾严重损毁、无法在原村民小组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农村人口。

      《规划》称,恢复重建的目标是“实现再造一个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新家园”。

      按照《规划》,恢复重建的总体规划范围为四川、甘肃和陕西省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总面积13.25万平方公里,乡镇1271个,行政村14565个。截至去年底,这些地区总人口为1986.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418亿元。

    重建资金额低于地方申报

      涉及三省的1万亿元的恢复重建资金,比之前四川一个省单独申报的重建金额都有所缩减。

      据四川当地媒体报道,7月中旬,四川省主管经贸、金融工作的副省长黄小祥首次对外表示,汶川地震给该省造成的直接损失约达9718亿元。他还说,重建资金将高达12000亿元,其中10230亿元将用于恢复灾情严重的18个县市的基础设施及居住用房。

      发改委在《规划》中表示,1万亿元资金将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措: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内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城乡居民自有和自筹资金、企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创新融资以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以金融创新筹集资金

      《规划》特别强调创新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除增强省级地方政府筹措资金的能力之外,还将探索建立新型住房融资金融机构和专业性住房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住房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等,以解决灾区城乡居民住房融资的困难。这与当前金融市场的改革方向一致。

      《规划》鼓励金融机构对灾区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进行兼?重组;允许开展?购贷款和跨地区贷款业务,延长还款期限;对城镇住房建设给予贷款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

      目前,政府投入已走在恢复重建资金汇聚过程的第一步。中央财政已先行安排了700亿元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明后年将继续作相应安排。

      对于灾后资金的用处,有专家指出,要分为基础公共设施重建和商业项目两大类。

      中国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徐逢贤认为,整个灾区的重建需要2至3年时间,今年中央财政先安排700亿元,当地政府也会有配套资金,配套比例应达总投入的30%至40%。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基本的公共设施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则用于投资各种商业性项目。

      灾后重建基金实质上是集国家财力、社会捐助及商业投资,举全国之力来重建新家园。1995年1月17日,日本神户发生里氏7.6级大地震之后,神户建立了一个重建基金,资金被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基本基金,主要是政府的投入,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基本的公共设施项目;第二类是投资基金,用于商业项目。在重建过程中,两种基金相互结合发挥作用。

  • 点击下载

  • "欢迎大家转摘!转载须注明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网(www.CCMSA.com.cn)谢谢合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