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建筑风格形式等做规定 限制“怪建筑”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4-12-03 10:24:41 [收藏]
昨天,北京市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名城委”)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会上表示,北京将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
    关键词:北京 将对 形式
    昨天,北京市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名城委”)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会上表示,北京将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

    针对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怪建筑”,陈刚在昨天的会上表示,一定要充分发挥城市设计的指导作用,利用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契机,增加城市设计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提高建筑设计水平。通过城市设计确定建筑整体风貌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

    陈刚表示,下一步要注重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为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创造适合居住的场所。明确城市设计分区管理的原则,使北京既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又体现国际城市的当代精神和地域特色。

    据记者了解,北京在2000年曾发通知,对建筑外立面色彩做过规定,“主要采用以灰色调为本的复合色,以创造稳重、大气、素雅、和谐的城市环境”。而根据目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的体量、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业内人士表示,北京市对于建筑设计的外观,目前还没有严格的规定。从目前来看,当前中国的建筑设计,部分过于强调外观,忽略了使用功能,这也就离开了建筑的本意。国外的建筑设计对外观强调并不多。北京市政府对建筑设计进行规范要求是好事,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建筑设计与艺术相关,如何规范不太好定义,过多规范也会产生一定的束缚。

    >>相关

    旧城平房区将制订保护更新方案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表示,要挖掘首都历史文化和建筑文化资源价值。摸清家底,明确概念,分门别类归类总结。按规划先行的要求,根据不同层次、类型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有针对性的编制保护规划和标准规范。

    据北京市规划委负责人表示,市发改委将研究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战略地位,明确旧城功能定位,制订旧城人口、产业发展规划。市住建委牵头研究制订平房区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计划,从旧城平房区房屋产权市场化改革、公房管理运营体系改革、创新融资方式等方面分别制订实施方案,保护古都风貌,延续历史文脉。(记者刘雪玉)


    "欢迎大家转摘!转载须注明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网(www.CCMSA.com.cn)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