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以规划引领美丽乡村建设

作者:中国建设报    
时间:2014-06-16 09:17:21 [收藏]
记者梁新星报道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陕西省村庄整治规划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2015年年底前陕西省60%村庄完成规划编制,2017年年底前全省所有
    关键词:陕西 乡村
    记者梁新星报道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陕西省村庄整治规划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2015年年底前陕西省60%村庄完成规划编制,2017年年底前全省所有村庄完成规划编制。
     
    据介绍,目前,陕西省有行政村26791个,已编制过村庄规划的有15255个,占总数的56.9%,这意味着仍有近一半的村庄尚未编制过村庄规划,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同时,在已编制的村庄规划中,部分规划编制水平较低,照搬城市规划,且脱离农村实际,难以满足村庄发展需要。
     
    目标——2015年年底前完成60%整治任务
     
    为此,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4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5项任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住房条件、整治村庄环境以及大力发展特色产业。
     
    《规划》同时明确,2015年年底前,完成21个试点镇的全部村庄和其他60%的村庄的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建设1000个新型农村社区、创建6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规划》还要求,2020年以前,全省所有村庄都要完成以上整治任务。
     
    原则——试点先行,分类推进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全省村庄特点,将村庄分为特色村和一般村两种类型。特色村主要包括新型农村社区、具有历史遗存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有特色景观和民俗文化的村庄。一般村则指特色村以外的其他村庄。
     
    《规划》要求,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中,应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原则:21个试点镇辖区内所有村庄从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开展环境整治和产业培育等5方面开展全方位整治建设。对具有历史遗存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以及具有自然山水、田园风貌等特色资源的村庄,应以发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特色景观资源为重点,传承历史文化,保留村庄的原始风貌,尽可能地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道路硬化、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绿化美化等措施,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一般村庄环境整治则以各市、县主干公路沿线综合整治为重点,带动全域治理。
     
    要求——建“升级版”农村而非“缩小版”城市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文亮在座谈会上指出,规划是导向、是龙头,七分规划、三分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在规划上舍得下功夫。此次规划编制包括县域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两个层次。各地要按照“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完善功能、传承文化”的原则进行科学编制,要建设“升级版”的农村而非“缩小版”的城市,引领全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各级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把规划审查关,用好、用优这些资金,把“科学规划就是最大的节约”这种理念贯穿到规划编制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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