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项目飘架钢构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3-04-28 10:45:00 [收藏]

    关键词:郑州市公安局 飘架钢构招标

    河南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项目飘架钢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项目已由郑州市公安以郑发改社(2012)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候贾公路以南,郑平公路以西;
    (2)项目概况:总投资3955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012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一栋,框架4层;
    2.2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该项目飘架钢构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期:60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3. 资格要求:
    (1)所有投标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工民建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近一年内的社保、劳动合同和无在建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3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社保、劳动合同和无在建证明;
    4)投标人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告发出之日后开具);
    5)外省进豫的施工单位应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上述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北二七路1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联系人:谢晓暄
    联系电话:0371-66610668
    传真:0371-6661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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