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定日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钢结构工程
一、招标条件
定日县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日喀则地区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日重项办【20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定日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新建急救中心业务用550.64平方米及给排水、电气等配套附属工程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建设地点:定日县城内;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3年1月28日至 2013年2月1日,每日上午10:30—12:30时至下午3:30—5: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前往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1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4.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建造师(注册本单位、具有安考证)、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资质证书;
4.4 《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4.5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至少提供两份,含钢结构)。
4.6 2009、2010、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7日下午03时30分,文件递交地点为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日县人民政府
地 址:定日县珠峰南路8号
联 系 人:顿 拉
联系电话:13518924747
招标代理: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扎基路8号圣城花园C11号
联 系 人:李凤艳
电 话:0891-6375218
传 真:0891-638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