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醴陵市 岳汝高速醴陵城区连接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汝高速醴陵城区连接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已由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以醴招标核[2012]32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融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岳汝高速醴陵连接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2.2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
2.3项目规模:项目建安工程总投资人民币约9780万元。此次项目检测主要包括如下部分:岳汝高速醴陵连接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2.4建设地点:醴陵市经济开发区、黄泥坳办事处
2.5资金来源:融资
2.6检测工期:自试验检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保修期满止。
2.7检测依据: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市政工程检测规范,对岳汝高速醴陵连接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范围内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及现场检测。
2.8检测范围及内容:岳汝高速醴陵连接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雨污水管道、构造物、边坡、挡土墙等工程的专项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
2.9工作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单位信誉较好,经济实力较强,检测设备配套完整;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检测),并且取得经过年检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3企业近三年内(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至少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涵盖投标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检测项目类似业绩;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员证;
3.5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121月至2012年12月)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市政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类似业绩;
3.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费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7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
3.8本项目桩基等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9本项目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其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考核培训证,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二个以上(含二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贰万元整,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将此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提交至如下指定账户: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转 帐
4.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转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4.4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 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建设银行醴陵支行中心街分理处
帐 号:4300 1510 1620 5250 1352
4.5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当日的下午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在转账票据摘要处注明:岳汝高速醴陵连接线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收款收据的复印件,仅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进账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通过经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备案的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冻结通知书。)
5、报名时所需资料:
5.1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2经年检合格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
5.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检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5.4企业近三年内(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至少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涵盖投标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检测项目类似业绩;
5.5拟任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员证;
5.6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9年121月至2012年12月)市政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类似业绩;
5.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社保缴费证明;
5.8桩基等专项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9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考核培训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5.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交证明。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
6、入围方式: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及有关通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 2013年1月25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2:30时—5:00时)
9、报名地点: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招标单位: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 致 君
联系电话:15200406688
招标代理单位:株洲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匡 早 林
联系电话:13975322587
监督单位: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