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建设森林博物园观光塔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3-01-06 11:53:01 [收藏]

    关键词:农垦宝泉岭管理局 森林博物园观光塔工程

    黑龙江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建设森林博物园观光塔工程 

    备案编号:SG1410G12388
    招标编号:0678-1299ZRZB12337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建设森林博物园观光塔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以宝垦局文[2012]4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
    2.2建设规模:观光塔高67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3年10月30日,共计22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 w.hljztb.com)上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11楼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报名人员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针对本工程的清欠证明、类似工程业绩(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进入黑龙江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黑龙江垦区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到黑龙江垦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14: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9号12楼签到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 tp://ww w.chinabidding.com.cn)和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 w.hlj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局直街道办事处
    地 址: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
    联 系 人:龚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子邮件:zrzbyb@163.com
    电 话:0451-55195771
    传 真:0451- 5519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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