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邮市 华富电源有限公司拟建钢结构厂房工程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GYS201211002
工程名称: 厂房工程
招标人名称: 江苏华富电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高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高邮市经济开发区,电池工业园
工程规模 65438.0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S201211002001 一标段:厂房一; 公开招标 590.00 2012-12-20
GYS201211002002 二标段:厂房二; 公开招标 2000.00 2012-12-20
GYS201211002003 三标段:厂房三; 公开招标 1900.00 2012-12-20
GYS201211002004 四标段:厂房四。 公开招标 1900.00 2012-12-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4
公告发布日期 2012-11-6
集中报名地点 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2012-11-12从9:00到16:30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3210843601201000029283
计划开工时间 2012-12-20 计划竣工时间 2013-4-18
公告开始时间 2012-11-6 9: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2-11-12 16:30:0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满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必须满足:钢结构工程二级或钢结构工程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必须满足:建筑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二级
企业业绩、信誉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其他条件
1、江苏华富电源有限公司拟建的厂房 已经高邮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华富电源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
2、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高邮市经济开发区,电池工业园。结构形式、层次及面积: 厂房一5904平方米,厂房二20174平方米,厂房三19680平方米,厂房四19680平方米。钢架结构;厂房一单跨18米,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两连跨,每跨30米。标段划分:一标段:厂房一;二标段:厂房二;三标段:厂房三;四标段:厂房四。招标控制价:一标段:约590万元;二标段:约2000万元;三标段:约1900万元;标段:约190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12月20日开工,2013年4月18日竣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120天。
4、本次招标工程为4个标段。标段内容:土建、水电、消防安装、钢结构等。投标人可申请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由以上两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或由以上两资质组成的联合体。(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二标段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4)企业具备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5)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
6、申请人应具备的可选条件为:/
7、报名申请人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14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到 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收检察部门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在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必须提供,未提供告知函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9、报名时须下列材料:(1)报名申请书原件(报名申请书格式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5)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建造师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半年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缴费清单)和劳动保险手册的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实);(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0)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11)拟派建造师无在手工程证明。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11、各投标单位应在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自行维护自己企业库,以便及时报名,资料不符合不得报名。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 tp://w 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
1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3、按省建招[2010]333号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14、其他:工程部分资金来源于法院原有的两外房产进行置换,在进行挂牌拍卖后无人竞标的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以底价获取该两处的房产。
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被确认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技术文件的评审:技术文件评审分为可行与不可行,只定性,不作相互比较,对不可行的技术文件判定按以下原则进行:
⑴与发包工程实际情况不符;
⑵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⑶按照投标人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入施工后预计会出现质量或者安全事故;
2、经认定为不可行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答辩,被评定为不可行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经济开发区,电池工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2-35号
联系人: 张国选
传真: 0514-84612475
电话: 0514-84614267 0514-8468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