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县南辰乡兴辰村标准厂房钢结构工程的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2-06-05 11:13:09 [收藏]

    关键词:东海县南辰乡兴辰村标准厂房钢结构

    江苏东海县南辰乡兴辰村标准厂房钢结构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DHX201206002
    工程名称 南辰乡兴辰村标准厂房工程
    招标人名称 东海县南辰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办公室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南辰乡兴辰村
    工程规模 新建轻钢结构标准厂房一栋,面积约45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层。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DHX20120600202 土建、钢结构及水、电安装 公开招标  350 2012-6-22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6月1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6月29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8月1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6月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6月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 东海县南辰乡人民政府  的  南辰乡兴辰村标准厂房工程项目,已由  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建筑面积约 4500?;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钢结构一层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土建、钢结构及水、电安装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二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国有资金 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南辰乡兴辰村  ;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  6 月  29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年  8  月  17 日,工期  50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钢结构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因本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不接受特级资质的企业投标报名。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贰  级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
    (8)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后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 
    ( 9 ) 按东住建发[2011]26号文:①县内企业需提供《县内建筑企业备查表》②初次进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拟投标工程到建管处提出进县施工项目备案申请,取得《进县施工项目备案证》.
    (10)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11)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13)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和苏清办[2009]21号文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获取资格后审文件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等(详见后审文件);⑥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5)投标申请人可从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获取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售后不退。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资格后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南辰乡兴辰村标准厂房工程项目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申请书”字样。时间为2012年 6  月 1 日至2012年  6月  7 日,每天上午 08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6)资格后审申请书须密封后,最迟于 2012 年 6  月 22  日 上午09 时30分以前送至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7)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拟选派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东海县南辰乡驻地
    联系人 施解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淮安市人民南路88号
    联系人 李景民
    电话 1358528461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6月1日至 2012年6月7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2年6月1日至 2012年6月7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获取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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