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改造钢结构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受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
院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 JXJX-2012-ZC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总价:肆拾伍万元整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工程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工程内容:立案大厅改造工程 立案大厅一楼、二楼装修及安装
签定合同后60天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并同时具有钢结构三级及以上;市外企业需提供《嘉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
(三)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在嘉备案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2年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
2、发售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企业三类人员A类、B类、C类证书(在嘉备案过)、市外企业需提供《嘉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等(注:以上须提供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A类证书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B类证书指建造师;C类证书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日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方式:汇票、电汇、支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19—399901040041558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应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据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单,再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并换取收据。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到帐手续并换取收据。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5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嘉兴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采购方
联系方式: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3-82318111
十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利敏、朱秀英
联系电话:0573-82031562
传真:0573-82032928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573-82838543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