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公寓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0]54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0.7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计划于2011年9月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师范大学(委托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生公寓工程低压配电柜(箱)
1、标段内容:低压配电柜(箱)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国内具有低压配电柜(箱)生产和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制造商;(2)投标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之日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外汇兑换价为准);(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书;(4)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已竣工的公建项目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产品业绩至少1个,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5)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月6日11时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23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12号位
招标人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联系人:冯寄军
联系电话:0571-87631357、0571-87206103、15868850808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