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C10BT60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报名截止:2010-10-25
所属地区:吉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扩建项目已由一汽集团规字[2008]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招标人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树脂、涂装车间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树脂、涂装车间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暂定)。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并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长春市建设街65号百菊大厦925室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7075155。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1月8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金环大饭店(长春市东风大街3975号)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人: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2259号
邮编:130011
电话:0431-85785888
传真:0431-85756809
联系人:李长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8202
传真:010-62108090
联系人:王宁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31-87075155/8707505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祁晓辉、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