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镇综合场安置小区道路、排水等附属设施工程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0-09-02 15:41:11 [收藏]

     招  标  编  号:HSK2010-53

    招标项目名称:新港镇综合场安置小区道路、排水等附属设施工程

    建  设  单  位:长沙市开福区新港镇综合场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1.2、招标内容:道路、排水等;总投资约60万元。

    1.3、质量标准:合  格  

    1.4、入围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1.5、似采用评标办法:按照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规定。
    二、报名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注册建造师具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应在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2.3、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2010年9月7日上午11:00前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户名: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沙雨花农村合作银行韶兴分理处;帐号:80081070005130227012)以在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三、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以下所有资料需复印二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投标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近三年类似工程经验有效证明资料[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上网可查证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单原件]。

    3.2、长沙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名单中列出的禁止接受1年内参加长沙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长沙市建委发布的长建发【2010】261号文件列出的停止执业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报名。

    3.3、外省企业必须有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三年以上的分公司,并持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且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办理了备案手续。  

    3.4、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副总经理及以上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上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按时逐月上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社保手册原件和其他能证明其在本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省外企业法人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节假日不休息)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0年9月2日-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4.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人:孙羽                          电  话:  1390845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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