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区西区城市综合开发工程-商务中心(一期)施工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10-08-03 17:32:06 [收藏]

    招标编号:(HCXD100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万盛区西区城市综合开发工程-商务中心(一期)施工已由重庆市万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万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盛区建设村

    建设规模:约 25000平米

    总投资额:约5500万元

    计划工期:规划展览馆70天,其余的工程240天。

    招标范围:基础、土建、钢结构安装、室外装饰、中央空调、电梯和消防等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及设计变更)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8 月 3 日9:00时至 2010  年 8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5:00时(北京时间),在重庆市万盛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2号报名箱报名,于2010年 8 月 9 日下午15:00开启报名箱。

    注:a、投标单位报名时所填报的报名表内容必须完整(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可在wsjwjgk@163.com邮箱、密码7654321中下载;

    b、若同一投标单位出现了填报2张(含2张)及以上报名表时,若报名表上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c、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提供副本)、资质证书(提供副本)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均须为原件):若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公告第4.1条c款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原件;若由受托代理人购买的则受托人须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公告第4.1条c款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原件;提供的上述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完全一致。

    注: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保留资格复查的权利。

    4.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重庆万盛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购买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及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万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万盛区万东北路51号

     联系人:陈秋妍(13500323501)

     电  话:4829525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华辰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渝中区大坪大黄路6号竞地城市花园商务楼B座3-1  邮编: 400042

    联系人:李先生、杜先生

    电  话:023-68731755

    传  真:023-68731707

     2010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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