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钢管桩和钢护筒制作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建筑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19:22:09 [收藏]


    1、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8]2178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已批复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该项目已列入2008年浙江省基本建设计划,属政府还贷项目。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受项目业主委托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为招标人,并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业主权利,现对该项目钢管桩和钢护筒制作(第9合同段)和缺陷修复及监理服务(第J5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路线起自宁波绕城公路东段云龙互通,止于象山戴港,暂接省道38线,全长约47公里,其中,跨越象山港大桥长约6.7公里,两岸接线长40.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象山港大桥宽度采用25.5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钢管桩和钢护筒制作及防腐处理(第9合同段)和钢管桩、钢护筒制作监理(第J5合同段),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号 合同段号 桩号 内容
    J5 9 K25+554-K26+274K26+754-K29+094 钢管桩制作(51528t/708根)及主桥钢护筒和引桥钢护筒制作
    (1) 主要工作内容:
    钢管桩和钢护筒附属材料采购、运输、验收、下料;钢管桩和钢护筒制作、防腐、成品整桩落驳。钢板主材由业主选择的供应商供应并运送到本合同承包人码头,主材的卸货、验收及保管等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完成。
    (2)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从30天开始连续供货,并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的时间分批提供;并在4个月内完成所有钢管桩制作,并具备整桩落驳的条件。钢护筒根据主桥及引桥施工承包人的需求计划供应。
    (3)本项目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自本合同完工之日起至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后24个月截止。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钢管桩和钢护筒制作投标人
    a 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b 具有生产直径1.2~3.0米,壁厚20~22mm的螺旋焊钢管的生产许可证;
    c 2000年以来内累计生产直径1米以上的螺旋焊钢管总长5000m及以上;至少完成过20000m2及以上钢结构熔融环氧粉末涂装施工;
    d 具有月生产200根钢管桩的生产能力;工厂内具有面积约80m×100m的钢管桩堆放场地;投标人具有3000吨船舶靠泊条件和落驳条件;
    e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加工或运输、落驳、存储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允许防腐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单位必须符合本条中关于涂装的要求。
    (2)钢管桩和钢护筒制作监理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部级核发的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制作单位)、《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3月2日至3月6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洽购招标文件。钢管桩和钢护筒制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陆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或http://www.zmctc.cn)。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
    6、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23日9: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7、钢管桩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担保;钢管桩制作监理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3.1条的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应以电汇形式,在2009年3月20日16:00之前,由投标人注册地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确保在上述时间之前到帐。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兴宁支行
    账户名称:宁波市象山港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33101984836050502050
    8、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政编码:315192
    联系人:徐仁标
    电 话:0574-87410838
    传 真:0574-87410839
    200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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